关于《质检通知书》及《处罚通知单》的相关事宜
质量检测是企业良好发展、竞争力、长久不衰的基本保障体系。督察部是公司决策者决策的象征,是代表公司执行、解决问题的“利剑”,因此,特制定以下有关《质检通知书》及《处罚通知单》的相关注意事项:
1、督察部是在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有权对公司所有部门的行为纪律、操作标准、物品质量、运作流程或不合理、非正常等现象下达《质检通知书》或者《处罚通知单》并责令相关部门或责任人限期整改或处理,并要求在限期整改或处理时间内将结果反馈给督察部。
2、任何部门或个人在接到《质检通知书》或《处罚通知单》后必须严肃对待,只需签名,不可乱涂乱画。
3、任何部门或个人在接到《质检通知书》或《处罚通知单》后若发现所陈述的地方属公共区域不明确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时,接单后上报分管总监明确责任部门并尽快处理,不得推委,如有违反将做严肃处理。
4、各部门在接到《质检通知书》或《处罚通知单》后,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否则,督察部将根据公司管理条例进行严肃处理。
5、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督察部,否则按第四条处理。
6、各部门人员在接到《质检通知书》或《处罚通知单》如对处理结果有异议,需按照程序逐级申诉,严禁找督察人员进行对质或询问,违反者将给予200元/次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给予解雇。
7、《质检通知书》及《处罚通知单》不得随意乱扔乱放,如有遗失,将给予处罚200元/张。
8、违反以上任何一条,督察部将根据公司管理条例严肃处理。
9、《质检通知书》及《处罚通知单》样本见附表。